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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東化學化工學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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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化驗室的一般安全常識

    瀏覽次數(shù): 342   發(fā)布時間:2017-06-29 09:18:15   發(fā)布人:editor

       1、 所用試劑、標液、溶液都應有標簽。絕對不允許在容器內(nèi)裝入與標簽不相符的物品。

      2、 禁止使用化驗室的器皿盛放食物。

      3、 稀釋硫酸時,必須在硬質(zhì)耐熱燒杯或錐形瓶中進行,只能將濃硫酸慢慢注入水中,邊倒邊攪拌,溫度過高時應冷卻或降溫后在繼續(xù)進行,嚴禁將水倒入硫酸中。

      4、 開啟易揮發(fā)液體試劑之前,先將試劑瓶放在自來水流中冷卻幾分鐘。開啟時瓶口不要對人,最好在通風櫥中進行。

      5、 易燃溶劑加熱時,不能用明火加熱,應在水浴或沙浴中加熱。

      6、 盛放過強腐蝕性、可燃性、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,應由操作者親手洗干凈。

      7、 取下正在沸騰的溶液時,應用瓶夾輕輕搖動后取下,以免濺出傷人。

      8、 將玻璃棒、玻璃管、溫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時,應用水濕潤,切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。

      9、 開啟高壓氣瓶時,應緩慢并不得將出口對人。

      10、用點應遵守安全用點規(guī)程。

      11、化驗室應備有急救藥品、消防器材和勞保用品。

      12、每天下班前應檢查門、窗、水、電是否關好,確保安全。